1. | 得獎之參賽隊伍無法到場領獎須郵寄者,每組須酌收處理費150元(郵寄僅限單一地址),並來信通知匯款資訊。 |
2. | 需申請「參賽證明」之隊伍,每張須酌收處理費150元,並請來信通知隊伍名稱、學校、科系與每位參賽者名字,E-mail寄至race@cheerg.com,一律不接受口頭、電話等通知,並且大會將在頒獎典禮結束後兩週內才會將隊伍申請之參賽證明統一寄出(應屆畢業生或有特殊需求之隊伍,大會才可能提前受理寄出)。 |
3. |
備註: 匯款局號與帳號如下: 局號:012-6856(富邦銀行彰化分行) 帳號:685-1020-11930 戶名:騏璣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匯款完成後,請來電或來信告知後五碼) |
1. | 大會核發文件(如獎狀、參賽證明等),將以報名表為主,若有資料錯誤等問題,導致大會處理資料錯誤,恕不負責 |
2. | 如需簽名之文件有涉嫌偽照文書之嫌疑,則交由相關法律機構處理。 |
3. | 參賽者需完整繳交報名相關資料及作品資料,如有缺少者,視為放棄競賽資格,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4. | 該作品若為二人以上之共同著作,需由全體作者親自簽署同意書。參賽者請於應附表單上詳填個人真實資料,如有不實,由參賽者依法自行負責。 |
5. | 繳交之作品若是文書作品須附(原檔)Word或ppt,且轉檔為PDF,並以隊伍名稱做命名。 |
6. | 繳交之參賽作品及相關文件一律不退還,如需留存者請自行製作備份留存。 |
7. | 繳交之參賽作品如遇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
8. | 參賽作品須遵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參賽者應尊重主辦單位之執行決策,並接受最後公佈結果。 |
9. |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
10. | 參賽者須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若涉及違反規定事項,則取消資格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1. | 參賽者必須保證參賽作品並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權利,亦於良好道德且無違反法律條款。 |
2. | 若因作品抄襲他人創意或其他著作而致主辦單位須向第三人賠償或導致其他損失,參賽者應負賠償主辦單位之責。 |
3. |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作品最後詳細註明參考資料來源。 |
4. | 參賽作品如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經屬查證,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則追回獎項獎金,並告知所屬學校系所自行懲處;其衍生的民、刑事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
5. | 參賽後本作品需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公開展示陳列用。 |
※ | 參賽者需同意網站內所公告之所有聲明,以上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以隨時補充與修訂,並公佈於競賽活動官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