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若紙本報名表之個人資料與線上報名表有出入時,大會將以紙本報名表為主,若有資料錯誤、
筆誤等問題,導致大會處理資料錯誤,恕不負責。 |
2. |
如需簽名之文件有涉嫌偽照文書之嫌疑,則交由相關法律機構處理。 |
3. |
參賽者需完整繳交報名相關資料及作品資料,如有缺少者,視為放棄競賽資格,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4. |
該作品若為二人以上之共同著作,需由全體作者親自簽署同意書。參賽者請於應附表單上詳
填個人真實資料,如有不實,由參賽者依法自行負責。 |
5. |
繳交之作品須附光碟、USB(光碟、USB擇一)及紙本文件(一份),光碟中若是文書作品須附(原檔)Word或ppt,若是文創商品須附錄製商品樣式錄影檔,且轉檔為PDF,,並以研究對象、研究主題及隊伍名稱做命名;如有需要繳交實體作品,參賽者需自行拍照且註明隊伍名稱並連同實體作品一併繳交。 |
6. |
參賽者需注意寄送資料或作品的裝袋及包裝,避免在運送過程中損壞或遺失;如發生上述問題,恕競賽大會概不負責。 |
7. |
作品收件日期以郵戳或有註明日期戳記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
8. |
繳交之參賽作品及相關文件一律不退還,如需留存者請自行製作備份留存。 |
9. |
參賽作品審查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
10. |
參賽作品須遵守本競賽辦法之規定,參賽者應尊重主辦單位之執行決策,並接受最後公佈結果。 |
11. |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
12. |
參賽者須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若涉及違反規定事項,則取消資格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