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資格
  1.   |
全國大專院校(含專科生、大學生、碩士生與博士班研究生)在學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完成報名後,競賽過程中不得臨時更換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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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每隊參賽學生1-4名,每隊需有1-2名指導老師。 |
  3.   |
可跨校組隊,但組長與指導老師必須同一所學校,並以該所學校為推薦學校代表參加。 |
競賽規則
  1.   |
參賽者須先下載Linker雲端行動APP。 |
  2.   |
參賽者須透過Linker雲端行動APP報名(報名教學請參考 創業競賽報名教學)。 |
  3.   |
創業競賽參賽者須在「Linker雲端行動APP」平台上創業及經營。
※注意事項:報名完成後,主辦單位將會於周二及周五中午十二點更新公告報名成功的組別於競賽官網並且寄【Linker雲端行動APP後台管理系統網址】至隊長信箱,請務必留意官網消息及隊長信箱,若確定報名完成之參賽者,在競賽官網未看到名單,請直接電洽主辦單位。
【於106/4/21(五)之後統一每周五中午十二點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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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創業競賽參賽者須利用Linker雲端行動APP上進行網店經營。
※功能教學:開通完成後,後台有教學文。 |
  5.   |
創業競賽參賽者須撰寫繳交「Linker雲端行動APP創業營運計畫書」(如附件8)。 |
6. |
為秉持競賽公平原則,計劃書封面及內容均不得提到隊員姓名與指導老師,違反者大會將取消參賽資格。 |
  7.   |
作品繳件時,請確認信封的資料齊全。(收件狀況將每週二、五更新至官網,若有缺件請盡速補齊) |
  8.   |
報名創業競賽亦可報名創意行銷競賽。 |
  9.   |
創業競賽參賽者須推廣Linker雲端行動APP下載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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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標準
  1.   |
創業營運計畫書: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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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Linker雲端行動APP網店經營狀況:50%
※銷售額、銷售量、八大功能使用狀況、粉絲經營狀況、營運計畫書執行狀況...等 |
  3.   |
推薦下載LinkerAPP數:30%
※以推薦按鈕為主(如下圖)
a.參賽者邀請他人下載Linker雲端行動APP,並請至您創業的店家頁面,點選右上角紫色圓形   推薦按鈕(如下圖)。
b.一支手機只能使用一次推薦功能。
c.創業店家推薦數會列入競賽評分標準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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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規格限定
創業營運計畫書規範 |
作品內容 |
1. |
格式請以 Microsoft Office Word 繁體中文書寫,並轉成 PDF 檔案。 |
2. |
中文字體:標楷體;英文及數字字體:Times News Roman。 |
3. |
字型大小:大標18pt、次標16pt、小標14pt,以上為粗體字,內文12pt。 |
4. |
單行間距1.5倍行高、編輯頁碼、紙張 A4 大小,以50頁為限。 |
5. |
計畫書內容應包括「封面」、「計畫書目錄」、「計畫書內容」。 |
6. |
封面內容應包含:請註明「2017Linker無限可能全國大專院校-Linker雲端行動APP創業營運計畫書」、提案計畫名稱、團隊名稱。 |
7. |
為秉持競賽公平原則,計劃書封面及內容均不得提到隊員姓名與指導老師,違反者大會將取消參賽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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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文件下載
應附文件下載 |
附件 |
名稱 |
下載 |
1. |
競賽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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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學生證黏貼表 (參賽者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請浮貼於黏貼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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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參賽同意事項 (隊伍內每位隊員均需確認與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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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隊伍內每位隊員均需確認與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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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系主任推薦函正本 (非協辦系所之隊伍使用,需確認系主任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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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匯款、轉帳收據明細表 (非協辦系所/無系主任推薦函,有轉帳或匯款之隊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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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信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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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Linker雲端行動APP創業營運計畫書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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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獎項
獎項 |
- Linker創業競賽第一名
- Linker創業競賽第二名
- Linker創業競賽第三名
- Linker創業競賽佳作若干名(如下)
- (Linker最佳永續思維獎)
- (Linker最佳創業精神獎)
- (Linker最佳融合創新獎)
- (Linker最佳營運計畫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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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獎項之評定及頒發由各類組評審團會議決議之,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
※ 未依規定全程參與者,視同放棄競賽及獲獎資格。
※ 佳作獎項錄取名額不限一組隊伍。
※ 得獎者有機會延續「2017無限可能校園青年圓夢計畫」
※ 獎項之評定及頒發由各類組評審團會議決議之,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
※ 未依規定全程參與者,視同放棄競賽及獲獎資格。
※ 佳作獎項錄取名額不限一組隊伍。
※ 本次競賽前三名將致贈獎金(品);Linker特別獎僅提供獎狀及大會紀念品,
   以茲鼓勵。
※ 按大會規定,競賽獎金(品)係鼓勵得獎隊伍參與頒獎典禮盛會之師生,恕不接
   受他人代領或事後郵寄,且獎品依實際出席隊伍人數核發。